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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服务要增强"办"的意识
发布时间:2016-04-09 14:32:45 作者:SystemMaster 来源: 文字大小:[][][]
   “我爸是我爸,就是我爸,怎么还需要一纸证明证明是我爸呢?”“我会开车,为什么还需要到驾校花几千块钱耗费时间去考取驾驶证呢?为什么不可以直接考?”4日,《黑龙江日报》同一天刊发的两则新闻让这样的现实之问,有了回应。
 
  新闻一: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黑龙江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》,明确要求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,能减则减,可取消坚决取消,给一些无谓证明和繁杂的手续戴上了“紧箍咒”;新闻二:省交警总队派发出驾考自主约考的“通行证”,改变了驾校集中包办约考方式。这两则新闻,报道的是两项“减法”举措,目的就是消除“中梗阻”、打通群众办事“最后一公里”,是进一步提高我省公共服务水平,推动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更好地为基层群众办事服务的务实之举。
 
  公共服务,是21世纪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,强调政府的服务性,强调公民的权利。但现实生活中,公共服务的“服务”属性常被弱化,“管理”色彩愈加浓厚。正如老百姓在办事时常会说“这事归哪儿管?”一个“管”字,少了些服务为民的便利,多了些程序的繁文缛节,常常让“服务”打折。
 
  其实,从事公共服务的部门,是各级政府派出的具体办事机构,是从事具体工作的办事员。公共服务,重点要体现在帮人民“办”事上。“办”字,力取致力之意,折射出公共服务的背后是努力,是下功夫,更是全力解决。如此理解,提升公共服务水平,各级从事公共服务的部门和人员,必须进一步增强“办”的意识。对于群众的事,只要合理合法合规,就该“可以办”“努力办”“马上办”,办好办快办得舒心。
 
  有了“办”的意识,还要改变“办”的手段,创新“办”的方式方法。互联时代,我们必须让电波、网络、信息多跑路,让群众少跑腿,提高“办”的效率。网上办公、网上查档、网上信箱、现场公示、现场办公等都应该积极运作起来,群众想办什么事,打个电话、上网一查,或者到办事大厅一看,就能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。同时,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,避免让群众四处“打证言”“开证明”,想方设法在程序上、环节上做减法,在时限上做加法,让群众在少复印一张纸、少跑一趟冤枉路中,体会到公共服务的优化和提高。
 
  但我们也要看到,公共服务问题是长期形成的,解决起来绝非一日之功。特别是涉及到权力下放的,要想接得好、接得住,还需下番功夫。上级部门把权力放给下级部门,不能一放了之,做“甩手掌柜”,要尽到监督职责,防止原来一个“老婆婆”,到下边衍生出若干个“小婆婆”,不但没简化,反而更加繁琐。还要尽到帮扶之责,扶上马,送一程。权力下放,对下级部门来说,是个新生事物,有学习和掌握的过程,上级部门要做好技术辅导,人才支持,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履职能力,做到无缝对接,把各级职能理顺好、管理好,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、解决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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